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基金实行统一政策、地方筹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方式。我县将对该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基金运行数据按每季度为时间节点向省级基金管理部门进行汇总上报。2024年第二季度,我局共结算垫付抢救费用18笔,金额96.49万元,追偿40笔,追偿金额46.21万元。未按规定缴纳交强险的罚款共计4720元,也已全额划拨付至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