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联合商务局,对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我县参与的河南省家电补贴活动销售业务进行审核并向上级申请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相关企业。上级财政需要兑现补贴资金共591.29万元,其中,一级能效家电5990台,应补贴资金561.47万元,二级能效家电611台,应补贴资金29.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