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法律援助受援人王某民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法援为民 高效便捷法援纾困”字样的锦旗送到内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表达其诚挚的谢意。
受援人王某民是农民工,在内黄某饮品公司打工,从事生产后包装工作,2023年11月4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 ,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玖级伤残。但公司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不愿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王某民来到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河南秉正律师事务所张晶晶承办此案。律师接到指派后积极与受援人联系,了解案情,梳理证据,经过仲裁代理,仲裁裁决:由公司支付王某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4万余元。但公司对此裁决不服又起诉至法院,在双方律师和法院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王某民对这一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内黄县法律援助中心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供给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推进我县法律援助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