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黄县自来水公司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内黄县发改委组织人员对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19年—2021年城镇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成本监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城镇定价供水成本。
二、基本情况
内黄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95年,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县城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的供应及城镇供水管网的维护工作。公司现有水厂两座,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第三水厂,日供水能力1万立方米,以南水北调为水源的第四水厂,日供水能力4万立方米。管网平均压力0.33MPa,出厂压力0.352MPa,供水主干管网约107公里。供水覆盖范围东至东环路、西达南北快速通道,南至南环路、北抵繁阳三路。截至2021年底,内黄县自来水公司会计报表显示资产总额10167.35万元,负债额12861.21万元, 从业人数106人。
内黄县自来水公司报表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取水总量分别为997.70万立方米、1091.24万立方米、1152.64万立方米,供水总量分别为806.69立方米、871.08万立方米、925.27万立方米;公司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25.76万元、877.50万元、936.34万元,主营业务净利润分别为-644.70万元、-936.64万元、-1478.96万元。目前,我县城镇供水价格执行安阳市发改委《关于内黄县县城供水价格的批复(安发改价格[2008]12号)》文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4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价格1.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价格1.70元/立方米,商业用水价格2.0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2.50元/立方米。
三、成本监审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4、《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豫发改价管[2022]373号);
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
6、其他相关文件及规定。
四、成本监审程序
(一)按照发改委工作安排,对监审项目及内容进行初步了解,确定监审人员;
(二)要求内黄县自来水公司按照资料清单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
(三)对内黄县自来水公司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完整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该公司补充相关资料;
(四)调查了解企业生产流程、设施建设、设备利用及资产构成等情况;
(五)查阅有关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资料,对各项成本费用数据进行核对;
(六)对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审核、调整和核算,计算供水定价成本;
(七)向被监审单位书面告知成本审核初步意见,并听取其反馈的意见和理由;
(八)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五、成本费用情况
(一)成本构成
城镇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和运行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折旧办法和年限计提的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原值在有效期内的摊销;运行维护费是指供水企业维持供水正常运行的费用,包括原水费、外购成品水费、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其他运营费用。经监审,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城镇供水成本核定的数据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费:473.64万元。
2、无形资产摊销:0.15万元。
3、运行维护费:2086.02万元。其中:
(1)源水费:991.27万元;
(2)动力费:191.96万元;
(3)材料费:22.00万元:;
(4)修理费:3.49万元;
(5)人工费:625.84万元;其中工资总额(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43.25万元、职工福利费3.20万元、社会保险费94.43万元、住房公积金42.97万元、工会经费3.83万元、物业补贴21.02万元、取暖费14.16万元、女工补贴1.29万元、残保金1.69万元。
(6)其他运营费用:251.46万元。其中:生产经营类费用2.81万元(水质检测和检测费2.81万元);管理类费费用30.08万元(办公费5.48万元、电话费1.12万元、其他费用13.00万元、差旅费0.44万元、交通费1.22万元、财务手续费3.32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5.50万元);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8.53万元;其他费用(四水厂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支出210.04万元)。
(二)成本费用数据调整情况
按照《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安阳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9年《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书》、北京颂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书》、河南盛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年报审计报告书》和内黄县自来水公司三年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经营支出明细表等进行审核,在核算中,对部分成本数据进行了调整。
1、人工费
(1)职工人数:《河南省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豫发改价管[2022]373号,以下简称《监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按17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核算职工人数应。
截止2021年底,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四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4万立方米/日,按17人/万立方米核算职工人数为68人,公司实际在岗职工人数2021年106人,本次监审,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按照定员标准核定职工人数68人,2021年核减38人。
(2)职工工资:《监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按照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在岗职工实际平均工资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公用事业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职工平均工资为65663.1元,内黄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公用事业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184元,本次监审,按内黄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公用事业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184元确定,2021年核减38人工资247.70万元。
2、工会经费:根据规定,按核定的工资总额计提。2021年核减2.14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根据《监审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年限平均值核算,残值取3%,并扣减使用中央资金750万元资产,核减固定资产折旧费427.40万元。
4、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本次监审,按《监审办法》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费用核定计入定价成本。
5、生产经营类费用和管理类费用:本次监审,按《监审办法》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费用核定计入定价成本。
6、财务费用: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四水厂固定资产贷款利息按照还款期计算的年平均利息核定,核减175.60万元。
7、其他业务收入。按照规定全部扣除,核减2.48万元。
8、财政补助收入:按照规定全部扣除,核减8.05万元。
9、营业外收入利润:按照规定全部扣除。
(三)自用水率和漏损率
1、自用水率:《监审办法》规定: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地上限标准应当在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本次监审,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自用水率为5.08%,不超过规定标准,故据实核定。
2、漏损率:《监审办法》规定,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标准计算;《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规定: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分为两级,一级为10%,二级为12%,并应根据居民抄表到户水量、单位供水量管长、年平均出厂压力和最大冻土深度进行修正。本次监审,管网基本漏损率以一级标准10%为基础,增加居民抄表到户水量修正值2.60%,单位供水量管长修正值2.33%,年平均出厂压力修正值0.5%,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漏损率确定为15.43%。由此核增供水量249.67万立方米(供水量增加将使单位供水成本下降)。
六、监审结论
内黄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供水总成本为2549.27万元,供水量为925.27万立方米,单位供水成本为2.76元/立方米。
七、附件
2、内黄县自来水公司其他运营费用核定表。
2022年11月20日
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