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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黄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0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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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 号)有关规定,我县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反馈至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5日。

联系电话:0372—7700565 

电子邮件:aynhlyg@163.com

 

地址:内黄县硝河大道中段路东


附件:《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黄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内黄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内黄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 号)有关规定,我县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成果通过了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鉴定验收。现将更新后的内黄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黄县基准地价的通知》(内政〔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内黄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

2.内黄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内黄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

一、出让基准地价

表1 内黄县城区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商服用地

1600

1100

750

450

商务金融用地

1500

1000

700

450

住宅用地

1400

950

550

300

工矿仓储用地

360

255

22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00

500

300

-

交通运输用地

410

260

240

225


表2 内黄县I类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商服用地

480

380

住宅用地

340

240

工矿仓储用地

220

2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00

220

交通运输用地

220

210

说明:I类乡镇指马上乡、楚旺镇、东庄镇、亳城镇、井店镇、后河镇、梁庄镇;未定级范围价格参照各自乡镇末级价格执行。

表3 内黄县II类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出让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商服用地

380

280

住宅用地

240

230

工矿仓储用地

210

2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20

210

交通运输用地

210

200

说明:II类乡镇指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豆公乡、高堤乡、二安镇、六村乡、中召乡;未定级范围价格参照各自乡镇末级价格执行。


 


二、说明

1.基准地价范围适用于内黄县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镇区定级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各类建设用地在一定的开发程度、一定的土地容积率等开发建设条件下、某一估价基准日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同一土地利用类型完整土地使用权益的区域平均价格。

3.评估基准日:2025年1月1日。

4.土地用途:根据《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结合实际管理需求综合确定土地用途,内黄县城区主要包括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六种用途;内黄县各乡镇(街道)镇区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

5.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1.8,商务金融用地1.8,住宅用地1.8,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1.5,交通运输用地1.0。

6.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

7.土地开发程度:设定开发程度城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乡镇三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和通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8.地下空间权价格

地下空间权价格以土地评估价格为基础,按评估地上楼面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地下一层按楼面地价的30%,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按楼面地价的20%。



 


附件2

内黄县城区及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

一、划拨基准地价

表1 内黄县城区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商服用地

950

750

515

320

商务金融用地

900

680

480

320

住宅用地

955

630

400

230

工矿仓储用地

250

190

17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80

340

220

-

交通运输用地

305

190

180

165

表2 内黄县I类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商服用地

350

280

住宅用地

230

180

工矿仓储用地

160

1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0

165

交通运输用地

160

155

说明:I类乡镇指马上乡、楚旺镇、东庄镇、亳城镇、井店镇、后河镇、梁庄镇;未定级范围价格参照各自乡镇末级价格执行

表3 内黄县II类乡镇(街道)各类用地划拨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商服用地

280

225

住宅用地

180

160

工矿仓储用地

155

15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65

145

交通运输用地

155

150

说明:II类乡镇指宋村乡、田氏镇、石盘屯、豆公乡、高堤乡、二安镇、六村乡、中召乡;未定级范围价格参照各自乡镇末级价格执行


 


二、说明

1.基准地价范围:同出让基准地价。

2.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内涵:指政府定期公布的某一时点、特定土地用途、一定土地开发程度、一定容积率下某一级别内无年期限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平均地价。

3.评估基准日:同出让基准地价。

4.土地用途:同出让基准地价。

5.设定容积率:同出让基准地价。

6.年期:均为无年期限制。

7.土地开发程度:同出让基准地价。

8.地下空间权价格:同出让基准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