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盯“排”字。深入辖区多合一、集会场地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制定一张问题排查清单,详细排查登记用电用气安全使用情况。二是锚定“改”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暂停营业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完毕后由乡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负责验收,确认安全隐患消除后允许开门经营。三是强化“宣”字。入户排查、发放宣传手册、制作短视频等广泛宣传预防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及处置能力。至目前,已排查各类场所80处,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6处,整改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