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同村两个李某不当得利纠纷调解成功
作者: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时间:2023-07-18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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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案例

同名同姓同村两个李某不当得利纠纷调解成功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4日9时10分许,豆公镇某村村民李某及其丈夫在镇政府吵闹,要求镇政府给付其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份农村老年人补贴。豆公镇政府指派镇调委会及时介入调解。

经询问李某了解到:李某于2022年6月份支取其老年人补贴,发现从2022年2月份至5月份的老年人补贴没有到账,就到镇社保部门反映情况,社保工作人员问她今年是否在网上进行验证,李某答复没有,工作人员让其网上验证,等验证过一个月后,看账户上是否有款。验证过后,由于李某手头宽裕,没有查看账户是否打上老年补贴款,到2023年5月份到银行取款,发现账户没有钱,就出现开头的一幕。

【调解过程】

调查了解情况后,镇调委会调解员安抚李某夫妇情绪,告诉他们其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护,嘱咐他们回家等消息,调解员现在就和社保部门人员拿他们的身份证和存折复印件到内黄社保部门去核对。在内黄社保部门核对时发现,按照李某身份证查打款记录,2022年2月份到2023年4月份每月都是按时打款。按照存折查询,显示的是另一个账户,户名也叫李某,2022年1月份死亡,同年2月份停发老年人补贴,和这个来镇政府反映情况的李某是同村,且存折上的身份证号码和来镇的李某身份证号码不对。调解员考虑到有可能是两个李某拿错存折,及时入村了解存折发放情况。经调查村老会计,该村有两个李某,同名、同姓、同岁,发放老年人补贴时统一办理的存折,都是在村老会计处领的存折,有可能拿错,且另一个李某已经于2022年1月份去世,没有儿子,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嫁给本村郜某。调解员随后到郜某家了解情况,看到了李某的存折,存折上身份证号是还健在的李某的身份证号,证明两人确实是拿错了。经核对两个存折的钱数,两个李某每月领取的老年人补贴钱数相同,去世的李某大女儿多领取了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份健在的李某老年人补贴1886元。健在的李某要求去世的李某大女儿退钱,但去世的李某大女儿表示该钱还了办理其母亲李某的丧事欠款,不再退还。调解员又连续多次到李某大女儿家中,讲解邻里关系,相互帮助、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拿出《民法典》对照不当得利条款进行讲解,让其明白应当返还。还向其讲解《民法典》是成文的道德,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调解员赠送给其带司法解释的《民法典》一本,发放《交通旅行实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法》读本、《守信者步步畅通、失信者步步难行》宣传页、《全面依法治国摘要》宣传页等普法宣传材料。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去世的李某大女儿家有小孩,还为孩子带来玩具,融洽了调解员和当事人双方关系。调解员为帮助其从思想上到行动上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从而促使双方坐下来进行调解,最终去世的李某大女儿同意退钱,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结果】

2023年5月8日,当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一、去世的李某大女儿退还1886元;二、其他事项双方互不追究。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涉及政府行政行为和第三人不当得利的纠纷。该纠纷能得到圆满化解,一是调解员积极到有关部门和入村实地调查,查清了事实,反映了调解员认真贯彻了“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并落实到为群众服务中去;二是调解员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调解技能,能给群众讲明白法律规定,讲明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三是调解员通过调解案件,教育群众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把普法宣传和实际纠纷相结合,将普法效果落实到实处。供稿:内黄县司法局   牛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