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2018〕19号 关于印发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5-2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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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5日

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低碳绿色发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黄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2018〕35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观念,以“煤改气”为着力点和治本之策,强力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加快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陶瓷园区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为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提供清洁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清洁能源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命脉新理念,把加快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作为内黄县陶瓷产业永续发展的生命之源、生产之要和生态之基。

(二)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坚持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以超低排放为目标,强化环保强制性约束政策和引导性扶持政策,强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在寻标、定标基础上,尽快达标、夺标。

(三)坚持能源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推动作用,放开陶瓷园区清洁能源市场,打破条框束缚和防止能源垄断,实施多源引进、多能互补、综合集成的能源开放政策,以能源结构调整为动能,促使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并催生培育清洁能源新产业。

(四)坚持生态惠民。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煤改气”为抓手,实现企业超低排放,不断改善空气质量,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洁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主要目标

(一)2018年9月底前,陶瓷园区内所有陶瓷企业全部实现“消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二)2018年9月底前天然气供应要初步达陶瓷企业生产所需供气能力。

(三)2018年9月底前实施“煤改气”生产线占到总生产线的50%以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煤改气”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县长王辉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海龙为常务副组长,县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产业聚集区、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质监局、规划局等部门以及天然气公司、供电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黄县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进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委是陶瓷园区企业“煤改气”的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做好“煤改气”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并负责实施陶瓷生产线“煤改气”改造计划。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协调燃气企业制定气价优惠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煤改气”奖励政策。县环保局将“煤改气”工作全面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县产业集聚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工商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和各燃气公司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企业“煤改气”工作。

(三)加强保障能力。华润燃气公司要积极争取气量供应指标,提高输配能力,提供稳定气源。面对环保严峻形势,放开陶瓷园区清洁能源市场,全力支持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中部能源港及分布式能源、中石化长城燃气公司专供燃气管网及调峰储备库、中国燃气公司点供及富氧燃烧节能技改等工程项目建设,提升陶瓷园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四)明确奖惩措施。陶瓷企业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达标(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夺标(争创行业环保排放标准)为目标,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节点,不等不靠按时完成“煤改气”改造任务。要把“煤改气”与节能技改相结合,与提质增效相结合,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对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消白”任务实现超低排放的陶瓷企业奖补环保技改资金150万元,否则停产整顿。对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煤改气”的陶瓷生产线(含燃气调压计量柜),按改造费用的5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环保技改资金50万元/条对于2018年底前完成“煤改气”的陶瓷生产线按改造费用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环保技改资金25万元/条。同时,对2018年底前完成改造的生产线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以技改奖励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升级改造。对于2018年底前没有完成生产线改造任务的陶瓷企业不再奖补,进行停产整顿。同时,凡拥有两条以上生产线的陶瓷企业,2018年9月底前务必完成一条生产线的改造任务,否则对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环境治理攻坚办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存在问题,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工作进展快,完成好的县直相关部门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