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作者: 来源: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6-30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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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10年印发实施以来,在全县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

随着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按照深化机构要求,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也进行了整合调整,2021年8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新修订《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2021年10月,安阳市政府出台了新修订《安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应急局牵头组织了《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的修编工作。

二、制定意义

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原《总体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三、修订过程

2021年12月,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磊组织召开了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启动会。随后成立了《总体预案》编制小组。

我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采取的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聘请了第三方公司完成修改初稿。第三方专家团队分别深入人武部、卫健委、水利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等行业部门、前往枣乡应急救援中心、瑞丰石油化工等社会力量和企业开展细致调研,形成了《内黄县风险评估报告》及《内黄县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期间又召开4次预案编制会商会,形成了《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共67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2月11日,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4月2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分十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从内黄县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进行说明,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原则和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由上级政府负责应对,内黄县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内黄县政府负责应对;明确了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包括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级组织指挥机制,强调了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规范了内黄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包括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基层应急指挥机构。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信息监测、信息报告、风险预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风险防控措施,提出了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明确了信息报告的时机、程序、报告的方式和报告的内容,指明了预警级别的判定标准、预警信息的发布方式、发布主体发布内容以及预警信息发布后需采取的预警措施。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单位及事发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立即开展先期处置,从组织指挥、现场指挥和协同联动三个方面明确了启动应急响应后的指挥协调方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事件提出了不同的处置措施;指明了信息发布的主体及方式,确定了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第五部分恢复重建。从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五个方面提出了善后处置的具体措施、开展社会救助的具体方式、调查评估的内容和流程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县、乡两级政府重建责任。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从应急队伍、财政经费、物资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员防护、治安保卫、应急通信、基础信息、基本生活、科技支撑、区域协作12个方面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人员、财力、物资等保障职责。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从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五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管理进行规定。明确了预案编制流程和审批流程及遵循的原则,明确了预案演练方式、演练时间和宣传培训的方式。

第八部分责任奖惩。提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及部门应急工作责任,提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奖惩机制。

第九部分附则。对预案相关情况及名词解释进行说明。

第十部分附件。包括县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等11个附件,明确了内黄县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处置流程,确定了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构成及牵头编制单位,共43个(自然灾害类10个,事故灾难类16个,公共卫生类6个,社会安全类11个),明确了各项应急保障牵头协调和支持部门(单位)。

五、重点内容解读

(一)总体预案的定位。《内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内黄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全县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组织指挥体系。规定在县级层面,由县委统一领导,县政府是全县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组织应对工作,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未成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应对。

(三)风险防控。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建立健全落实完善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基层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排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日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四)指挥协调。在组织指挥方面,规定县、乡两级政府负有属地管理责任,要按照上级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纳入上级政府现场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五)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规定一般突发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其中,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或超出县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市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报请上级政府予以应对。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响应级别,规定Ⅰ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启动。具体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六)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学救援、能源供应、通信保障、灾害现场信息、抢险救援物资装备、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七)预案管理。规定编制应急预案要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同时要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并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激源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