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精制加工循环经济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
电话: 0372-7772008
通讯地址: 内黄县帝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4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 设项目环境影 响 报告 书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3万吨废矿物油精制加工循环经济项目 |
安阳市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陶瓷园区瓷二路东段路南 |
安阳顺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污水站采用隔油+气浮+混凝沉淀+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法工艺,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站一体化生化设施。排水满足污水厂纳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废气: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油品储罐、危废间、污水站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管式炉做辅助燃气,燃烧后通过管式炉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管式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和干法脱硫。食堂采用油烟净化器。加热炉停炉期间的储油罐、危废间、污水站等废气采用火炬高温焚烧。管式炉排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以及地方文件要求,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地方文件要求。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类、压滤机等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首选低噪声设备,然后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脱硫废物等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油泥、渣油、沉淀污泥、含油硅砂、沉渣、含油废弃物、污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贮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