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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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景融能源(安阳)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立方米生物质燃气及供热项目

2024.11.12

内开环审表 [ 20 24]11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 0372-77 72008

通讯地址: 内黄县 帝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419


年产5000万立方米生物质燃气及供热项目内开环审表[2024]1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