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11-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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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年产5000万立方米生物质燃气及供热项目 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 202 4 11 5 日-202 4 11 11

电话: 0372-7772008

通讯地址: 内黄县帝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4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自公示 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 设项目环境影 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万立方米生物质燃气及供热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路与工业一路交叉口,安阳乐比乐饮品有限公司厂区院

景融能源(安阳)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本项目 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乐比乐车间地面冲洗、厂区水冲式厕所用水、厂区洒水抑尘,及本项目原料库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乐比乐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内黄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内黄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卸料粉尘、上料粉尘、锅炉燃烧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采用路面硬化、洒水抑尘、定期清扫等抑尘措施;卸料采用干雾抑尘,封闭料库等抑尘措施;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锅炉内SNCR+炉外高温SCR脱硝+省煤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DA001排放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达标排放。DA002排放废气需满足 《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排放限值 要求 同时满足 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 )、《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安环委〔2024〕3号) 指标 要求 ,达标排放 厂界 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

(3)噪声:本项目所处地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地区 ,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后项目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可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措施可行。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废包装、脱硫石膏及职工生活垃圾。 炉渣通过炉底的湿式出渣系统排出后由链板机输送至灰仓中,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除尘灰与炉渣一并暂存于灰仓中,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 离子交换树脂 为一般固废,由设备供应方回收进行再生利用; 废催化剂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脱硫石膏暂放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 废包装 暂放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送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