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内黄县润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电话:0372-7729086传真:0372-7727337
通讯地址:内黄县繁阳大道中段路西便民服务大厅5楼(45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处理10万吨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楚旺镇东街村东门桥东300米 |
内黄县润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000万,建设性质:新建;处理规模:年处理10万吨废钢铁 |
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抽不外排; (2)废气:物料装卸产生粉尘经车间顶部干雾抑尘+车间密闭处理后排放;生产线(上料、团球)废气收集后送往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预计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和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文(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 (3)噪声:主要为团球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同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磁选后分离的废物、除尘灰、废除尘滤袋、废润滑油、废油桶、沉淀池底泥及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磁选后分离的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定期收集后装袋暂放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除尘滤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底泥外售砖厂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同时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要求危险废物厂区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