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作者: 来源:内黄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01 10:25
分享到:


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内黄县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学校食堂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在开学前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维护和保养,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对所有的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全面清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求,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操作行为规范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

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及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过期、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不采购病死的禽畜肉。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控,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四、加强原料贮存管理。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进后应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库房管理需遵循食品及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各类食品及原料应离地离墙存放,常态化检查库存,确保不存放、不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

五、严格按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生食、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不得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加工制作食品。

六、加强食品原料清洗管理。清洗动物性、植物性和水产品必须分类清洗分类切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蔬菜使用前应先浸泡30分钟,彻底洗净,防止农药残留。

七、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八、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学校食堂要加强从业人员“豫食考核APP”在线学习培训,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问题,增强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九、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通讯员:王红伟)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