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级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内黄县“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等优化营商环境“五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8日
内黄县“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等
优化营商环境“五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暨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领导要求,对标全省先进,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审批事项免证可办等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果体现在“效”上,体现在办成一件件具体事上,体现在解决企业和群众痛点难点问题上,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为稳住经济大盘赋能增势。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急迫的问题入手,创新方式方法、抓好组织实施,让市场主体尽享快享政策红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服务温度,加快形成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新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0件,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时的互认互用,推动企业、群众证照材料共享,减少提交资料数量,实现150个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工作机制,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常态化运行;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实现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2023年6月底前,新增2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建立“有诉即办”窗口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纪委监委协同办理机制;配合市级完成住建、自然资源、公积金等部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5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在新建商品房交房时,即能够依据购房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推动第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切实落地,更新政策清单,建立一套标准化操作规范,优化资金兑付流程,奖补资金及时直达企业。
2023年年底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街道)延伸,再新增2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诉即办”窗口覆盖率、受理及时率、办结率均达到100%;累计实现15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部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利用市级免申即享平台功能,常态化更新政策清单,力争我县免申即享政策做到应兑尽兑。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
“一件事一次办”是指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政务服务部门办理的多个事项,经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变成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2023年新增4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联办事项申请材料压缩比例超过60%,办理环节精简比例超过75%,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
1.提升“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数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领域的指导意见,围绕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全生命周期,对标全省先进,配合市级工作安排,不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覆盖范围。6月底前,做好新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项,全年累计新增40项。
2.提高“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质量。6月底前,重点推动提高国务院13项企业和个人“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事项办理质量,实现市级审批系统数据对接,理顺各环节衔接方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12月底前,完成“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街道)延伸,涉及乡镇(街道)事项全部认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县、乡两级覆盖。
3.配合市级做好“一件事一次办”的“全市通办”工作。打破“一件事一次办”跨层级、跨区域限制,建立“全市通办”工作机制,按照市级安排,统筹推进我县各级政务大厅“一件事一次办”无差别接件、同标准办理、数据互通、材料互递。
(二)全面推行“有诉即办”
2023年,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覆盖率要达到100%,建立完善“有诉即办”窗口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纪委监委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全年“有诉即办”受理及时率、办结率均达到100%,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有诉即办”工作深入开展:
1.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办理。“有诉即办”窗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由“有诉即办”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政务服务类诉求,能当场协调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不能协调解决的,由相关责任部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涉及多个部门或者多个层级的复杂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答复企业和群众,并按照解决方案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2.加强与纪委监委对接合作。6月底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政务服务“有诉即办”常态化联络、抄送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有诉即办”工作高效开展。
3.建立“局长领办”工作机制。针对常规办事流程无法办成的急事、难事,建立“局长领办”工作机制。每周组织一个相关局委的领导面对面为企业和群众进行权威解答,实现从“被动接诉”向“主动作为”的转变。
(三)实现审批事项免证可办
2023年年底前,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在业务办理时的互认互用,推动企业、群众证照材料共享,减少提交资料数量,实现150个审批事项免证可办。各颁证部门做好电子证照高质量制发工作,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通过系统对接电子证照接口或依托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推进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照数据信息跨部门互认共享,实现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支撑企业群众在线上、线下办理相关服务事项时免提交对应纸质证件材料。同时发挥手机APP亮证功能,使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显著提升,真正把“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践行到实处。
1.推进自建审批系统对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与我县有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对接,推动县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促进业务协同。
2.推进审批事项免证可办落地。推动《全市已制发电子证照清单》110类证照及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共享应用,各政务服务审批部门通过系统对接电子证照接口或登录市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查询、核验、下载、使用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涉及相关证照材料的15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各涉及部门在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完善事项要素,并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事项,对社会公开。6月底前,实现5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11月底前,累计实现150项审批事项免证可办。
3.推动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工作。各政务部门要推动有效期内电子证照全量规范制发,要按照统一模板加快制作电子证照,分别推送证照索引数据和电子证照文件至市电子证照库。各政务部门于新增实体证照制发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证照签章,同步更新电子证照的状态信息。
(四)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2023年4月1日后,全县城镇规划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全部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动态更新“交房即交证”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常态化运行。12月底前,为1个110套新建商品房项目提供“交房即交证”服务。
1.4月底前,根据市级出台的《安阳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应保障组织机构,区分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三个阶段,明确阶段责任分工。健全项目综合辅导机制和事中推进机制,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批后、房地产市场、预售资金等工作的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引导开发企业主动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严守建设程序、严格按图施工,杜绝因违规建设、房屋质量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房问题发生。
2.5月底前,修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增加“本项目(小区)已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本项目(小区)在具备交房条件时,需完成首次登记并向购房人提供全额发票”等满足“交房即交证”的条款。同时,优化细化合同网签备案、联合测绘、竣工联合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办事流程,采取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形式,将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征缴“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大“交房即交证”项目周边道路及水、电、气、热、广电、通信等相关公用配套建设指导监督力度,推动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开户业务联动办理。
3.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与市级部门对接,组织协调县直各相关单位,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市政务服务平台汇聚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完税凭证等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合同、抵押合同、完税凭证与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
(五)全面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围绕更新补充政策清单、理顺资金拨付机制、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等主要任务,构建“1+2+3+N” (即1个省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惠企政策和办事指南2个清单,政策条件库、企业画像库、政策匹配库三大基础模块,N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服务模式,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政策兑现机制优化,加快推动政策及时兑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1.持续梳理政策。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直各相关单位按照“成熟一批,梳理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现行有效惠企政策,分别形成名单类、条件类、暂时难以数据化类三类政策清单,逐项明确政策依据、政策标准、享受主体、兑现方式等内容。2023年后新出台的惠企政策应按免申即享的理念进行设计。持续补充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及时纳入免申即享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6月、12月底前,分别再梳理上线一批免申即享政策。
2.保障资金拨付。按照“分级兑付、制度创新、强化督导”的原则,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保障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及时兑现。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受惠企业名单,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兑付资金单(函),财政部门应第一时间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县财政局要优化财政资金支出顺序,确保惠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探究建立科技资金直通车拨付制度实现科技惠企资金直拨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惠企政策及时享。
3.配合市级做好平台功能完善工作。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加强相关数据归集,充实“企业数据库”“政策数据库”“政策匹配库”,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签名、证照、档案的应用,完善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功能。6月底前,更新汇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办事指南清单。11月底前,实现政策兑现、免申即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五件事”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件事”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推进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工作举措,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鼓励改革创新。“五件事”牵头单位要持续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全面梳理“五件事”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按照“能完善就完善、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五件事”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等渠道,加大“五件事”工作成效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能,扩大宣传效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五件事”牵头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五件事”工作台账进展情况报送至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内黄县“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等“五件事”工作台账
附件
内黄县“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等“五件事”工作台账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28日
序号 |
工作 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工作目标 |
工作措施 |
进展情况(任务目标具体进展) |
1 |
一件事一次办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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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诉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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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批事项免证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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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房即交证 |
县自然 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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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
县发改委 |